从2001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计算。
国发23号文件规定: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上海市对2004年10月1日以后死亡并被批准为烈士的,一次性褒扬金发放标准为20万元。
2011年7月以后,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哪些单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2011年1月12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1年()月底前?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从()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某企业于2012年1月1日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和利润损失保险,2011年该企业的毛利润率为27%。该企业于2004年7月1日发生火灾,需5个月才能恢复,赔偿期为7月1日至11月30日,标准营业额按上年同期(即201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的营业额600000元,赔偿期的营业额为250000元,则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为()。
按照2011年1月1日施行的新版《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是()。
设有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火险超赔分保,分保费固定为4.8万元,两次责任恢复,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从2011年1月1日开始。2011年2月28日分保接受人发生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20万元;2011年11月30日分保接受人发生另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00万元。按100%原保费基础和实际来到期的期间计算2011年2月28日的恢复责任保费为()万元。
设有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火险超赔分保,分保费固定为4.8万元,两次责任恢复,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从2011年1月1日开始。2011年2月28日分保接受人发生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20万元;2011年11月30日分保接受人发生另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00万元。按50%原保费基础,不考虑未到期的期间计算2011年11月30日的恢复责任保费为()万元。
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发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2011年8月1日,甲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乙公司起诉。至2011年l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需要赔偿l00万元的可能性为70%,需要赔偿50万元的可能性为30%。甲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追回30万元。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起诉讼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万元。
设有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火险超赔分保,分保费固定为4.8万元,两次责任恢复,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从2011年1月1日开始。2011年2月28日分保接受人发生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20万元;2011年11月30日分保接受人发生另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00万元。按50%原保费基础,不考虑未到期的期间计算2011年2月28日的恢复责任保费为()万元。
从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新标准施行后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能获得50万元补偿金,提高近3倍。()
2011年2月2日,X公司为其200多名职工向Y保险公司投保1年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没人全残保额5万元,附加的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仅负责其他赔偿责任人应负责的医疗费用之外的部分,保额为1万元。2011年6月17日X公司的职工甲工作时不慎左脚验证受伤,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事故,伤残等级为七级。住院治疗期间,甲共花费医疗费用2万元。伤愈出院后,工伤保险按规定为其报销了医疗费用1.5万元,并支付伤残补助金6万元。甲在同事的提醒下又向Y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对于职工甲的索赔申请,Y保险公司应该()。
2011年8月1日,长城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被黄河公司起诉。至2011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长城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150万元的可能性为70%,赔偿100万元的可能性为30%。长城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追回30万元。2011年12月31日,对于该起诉讼长城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为()。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2011年1月1日。
设有超过100万元以后200万元的火险超赔分保,分保费固定为4.8万元,两次责任恢复,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从2011年1月1日开始。2011年2月28日分保接受人发生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20万元;2011年11月30日分保接受人发生另一次赔款,赔款金额为100万元。按100%原保费基础和实际未到期的期间计算,2011年11月30日的恢复责任保费为()万元。
按照我国《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属()事故。
某企业于2012年1月1日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和利润损失保险,2011年该企业的毛利润率为27%。该企业于2012年7月1日发生火灾,需5个月才能恢复,赔偿期 为7月1日至11月30日,标准营业额按上年同期(即2011年7月1日至l1月30日)的营业额600000元,赔偿期的营业额为250000元,则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为()。
从2011年1月1日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每人每天为()。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国务院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