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过()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抓好“三河三江”、重点湖库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大力加强()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好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和饮用水水源,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
禁止船舶向旅游风景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水域、水库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排放()等。
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
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加强水源保护,禁止在饮用水源()米内设臵厕所、畜圈、粪坑和堆积垃圾,不得因洗澡、洗衣、刷洗物品而污染水源。
加强水源保护,禁止在饮用水源五十米内设置厕所、畜圈、粪坑和堆积垃圾。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启动全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督查发现,各地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相关环境问题整治。
《水土保持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
《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适用于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张家岩水库至老鹰水库段调水工程在保护区之外的管理范围不再依照《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行。()
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应当编制本单位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及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演练。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违反《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治理,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促进()向农村延伸。
个人在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库区水域范围内进行游泳、垂钓等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罚款。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日供水规模不足200吨的农村饮用水水源,由乡(镇)政府督促指导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水利部门全面了解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进展,实时更新保护信息至水源地档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和河流、湖泊、水库周围建设的工业污染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限期()。
《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起施行。
水源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应当及时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保护区分为()。
水源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做好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在()中规定村(居)民保护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开展宣传教育,落实保护措施。
成都市、资阳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负责,()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成都市、资阳市人民政府建立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机制,协商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商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加强水库水源地保护,推进()建设,开展饮用水源集水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