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东莞市“()”称号。至此,东莞成为继深圳、佛山、中山之后的全省第四个教育强市。

A.“广东省教育强市” B.“广东省教育优质市” C.“广东省教育创新市”

时间:2024-04-29 14: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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