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3年7月10日将部分产品委托乙公司代销并于当日发出产品,2013年7月20日乙公司收到产品并于2013年8月5日代销完毕,8月15日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6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于20×6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后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出售一台原价为452万元,已提折旧364万元的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出售该生产设备发生不含增值税的清理费用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出售该生产设备的利得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7日购入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一台,支付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安装过程中领用本公司资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成本为5万元,公允价值为8万元。2015年2月27日安装结束,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则甲公司该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价为200000元,因属于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还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于8月15日收到该笔销售价款(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7年7月10日将部分产品委托乙公司代销并于当日发出产品,2017年7月20日乙公司收到产品并于2017年8月5日代销完毕,8月15日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价为200000元,因属于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乙公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还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是(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8月15日收到该笔销售价款(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5年8月31日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的100万元售出2009年购入的一台生产用机床,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万元,该机床原价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已计提折旧12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处置该机床的利得为()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48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连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24万元、增值税税额3.12万元,另支付消费税5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48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24万元、增值税税额3.12万元,另支付消费税5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出售一台原价为452万元,已提折旧364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生产设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9.5万元。出售该生产设备发生不含增值税的清理费用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出售该生产设备的利得为()万元。
计算分析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10日,2016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 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赊销一批产品,价税合计3510万元,信用期为6个月,2015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按约付款,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351万元的坏账准备,2016年1月31日,甲公司经与乙公司协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并办妥相关手续。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2日购入需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一台,支付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安装过程中领用本公司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成本为5万元,公允价值为8万元。2018年2月22日安装结束,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甲公司该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为105.85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10日,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赊销一批产品,价税合计3480万元,信用期为6个月,2018、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按约付款,2018年12月31日,乙公司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甲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348万元的坏账准备,2019年1月31日,甲公司经与乙公司协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并办妥相关手续。
7、甲公司2020年5 月6 日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2000 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当日甲公司收到购货方寄来一张3个月到期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则甲公司应收票据的入账金额是()万元。
甲公司为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3日外购一栋办公大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0万元,购入当日预付未来三年的办公大楼维修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2016年1月1日,与丁银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6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 000件,每件标价0.2万元,实际不含增值税额售价180万元、增值税30. 6万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 2016年8月1日,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时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价为200 000元,因属于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还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是(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8月15 日收到该笔销售价款(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元
2018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 000件,每件售价1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给予10%的商业折扣,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500元。乙公司于2018年7月8日付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是()元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12月31日购入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设备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甲公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甲公司2×21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为()万元。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甲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0年4月20日完成。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20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20年4月30日。甲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在对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如下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2019年12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及早收回货款,双方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B产品的成本为750万元。2019年12月1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2020年1月15日,乙公司因2019年12月购入的B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致函甲公司要求退货。经甲公司检验,该产品确有质量问题,同意乙公司全部退货。2020年1月1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B产品。同日,甲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退货款1160万元。乙公司退回的B产品经修理后可以出售,预计其销售价格高于其账面成本。则甲公司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9年12月31日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0万元。当日该机器设备运抵甲公司,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50万元(不含税)。甲公司预计该机器设备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甲公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甲公司2×20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20日购入一台机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甲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价的3%,因产品转型,2022年2月28日,甲公司将该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额为20800元。出售时,该设备已计提减值准备4000元,已计提折旧38800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设备拆卸费用5000元。甲公司出售此设备发生的净收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