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需要动火时,应进行化验分析。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为合格。
爆炸下限小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蒸气),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为合格。
可燃气体爆炸下限>10%,可燃气体含量≤()%时,动火分析为合格。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时,可燃气体含量小于等于()%时,动火分析为合格。
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可燃气体(蒸气)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为合格。
动火分析合格的标准规定∶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体积比的可燃气体,其可燃物含量需()为合格。
爆炸下限大于1%而小于4%的可燃气体(蒸气),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为合格。
当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时,动火分析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含量()时,该部位可以进行动火。
设备动火前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多少为合格。
使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进行测报分析时,被测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被测气体爆炸下限(LEL)的()为合格。
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需要动火时,应进行化验分析。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为合格。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大于等于1%时,可燃气体含量小于等于()%时,动火分析为合格。
动火前气体分析的合格要求是: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爆炸下限大于4%的,其浓度应小于()%
当动火作业现场空气中存在2种或2种以上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时,下列选项中可作为动火分析依据的是()。
检修动火前,必须()煤气设施内可燃气体,并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或爆发实验合格后方可动火。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10%、大于等于4%时,可燃气体含量小于等于()%时,动火分析为合格。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按以下原则确定: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1%时,可燃气体含量控制在爆炸下限的()%,动火分析为合格。
氨区半径30m范围内严禁()和()。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应低于爆炸下限的(),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
天然气储罐检修动火时,应经放空、吹扫、清洗、强制通风。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浓度小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的()%为合格。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min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动火检测分析标准,若使用测爆仪时,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为()为合格
工业动火作业在动火前,气体检测的要求是检测作业区域可燃气体浓度,保证距离动火点30米内无液态烃泄露,半径15米内无其他可燃物泄露。()
使用测爆仪测量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的(),方可判定动火分析合格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