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民将一头死猪以低价出售给邻居食用,造成多人发病,主要症状为腹痛、呕吐、腹泻、大便为黄绿色水样便。可考虑诊断为()。
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10台机器出租给了乙公司,乙公司未经其同意,将其低价出售给知情的丙公司,丙公司又将其出租给丁公司。丁公司对上述交易过程完全不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为低价购买村民的生猪销售牟利,先后向10户农户家中的猪圈投放农药,毒死生猪15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甲以低价从农户手中购买死猪销售牟利,造成100余人严重食物中毒,其中死亡2人。甲的行为()。
江某(女)在医院门口出售伪造的医院出生证明时,被正在巡逻的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将江某带回公安派出所进行询问,江某对出售伪造的医院出生证明的行为供认不讳,称此举是为给自己仅5个月大的儿子买奶粉。此外,江某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其邻居杨某生产伪劣产品的情况。经公安机关调查,江某出售伪造的医院出生证明3份,所述事实均属实,并根据江某提供的线索成功侦破了杨某生产伪劣产品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3个合伙人,甲的出资为电脑3台。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甲急于使用资金遂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出售给了丁,丁并不知情。则该买卖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某农民将一头死猪以低价出售给邻居食用,造成多人发病,主要症状为腹痛、呕吐、腹泻、大便为黄绿色水样便。可考虑诊断为()
前苏联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长期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指工业产品与农产品不等价交换,国家无偿向农民征收公粮、调拨农产品和以低价收购农产品,而以较高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从中得到有利的差价),苏联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主要是()
甲某饲养的一头猪感染了霍乱,当地兽医告诫他不要出售和食用,等有关部门处理。但甲怕受损失,便以别人的名义将病猪卖给一食品站。后经查实,该病猪已运到B市肉联厂宰杀,混入一批猪肉中,致使这批肉不能售出。甲的行为构成()。
直效行销:是指制造商或零售商不通过店铺等零售据点直接将产品出售给消费者,使通路阶层降至零阶或一阶,减少中间费用,为消费者取得较低价格,也为自己创造较大利润。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包含直效行销的是:
甲乙签订合同,由甲出售一头水牛给乙,乙已经付款,现履行期已到,则乙对甲享有的权利为()。
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发票低价出售给自己的朋友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1968年日本某一食用油厂在炼油时,食用油被污染,造成1万多人出现不同程度的皮疹、色素沉着、无力、呕吐等中毒症状,且有16人死亡。此次公害事件是由于食用油被何种化学物污染()。
甲将一辆二手车出售给邻居乙,并约定:在甲将汽车出售给乙之后,乙获得以每月150元的价格永久使用甲家车库的权利。后甲又与丙达成车库买卖合同,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下列有关车库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苏联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长期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指工业产品与农产品不等价交换,国家无偿向农民征收公粮、调拨农产品和以低价收购农产品,而以较高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从中得到有利的差价)。苏联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主要是()。
2012年1月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公司外购的10套商品房低价出售给公司管理人员。所出售的商品房实际买价为每套120万元,公司向员工的出售价格为每套80万元,但要求相关员工购得房屋后需为公司服务20年。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在2012年因该项业务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
甲在某风景区兴建别墅,与其邻居乙约定,乙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以免妨碍眺望。半年后,乙将其房屋出售给丙,丙欲拆除旧房,兴建大厦。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一个农民以1美元的价格将小麦卖给加工厂,加工厂以制成面粉后以2美元价格卖给面包师。面包师做成面包后,以3美元的价格进行出售。则GDP中应该计入()。
张某将自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出售给刘某,刘某一日酒驾致多人伤亡,此时应由:
直效行销:是指制造商或零售商不通过店铺等零售据点直接将产品出售给消费者,使通路阶层降至零阶或一阶,减少中问费用,为消费者取得较低价格,也为自己创造较大利润。
某甲经营一家便利超市,主要售卖日常生活用品。某日,某乙将自己用“地沟油”制成的食用油低价向某甲推销。某甲看价格较低.就说:“你这是地沟油吧?”某乙默认,并表示价格很低。利润很可观,并表示自己可以大量供货。某甲于是从某乙处进了一批该种“食用油”对外出售,后未售完即被查获,并供出了从某乙处进货的事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在某风景区兴建别墅,与其邻居乙约定,乙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以免妨碍眺望。半年后,乙将其房屋出售给丙,丙欲拆除旧房,兴建大厦。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为低价购买村民的生猪销售牟利,先后向10户农户家中的猪圈投放农药,毒死生猪15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00元。甲以低价从农户手中购买死猪销售牟利,造成100余人严重食物中毒,其中死亡2人。甲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