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中断,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站名章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规程》27页第107条)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承运包裹,经铁路局批准,按实际经路计算运费。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组织旅客换乘其他列车绕道运输,车站应为旅客办理签证手续,在车票背面注明“因××绕道××站(线)乘车”并加盖站名戳。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在发站或由中途站返回发站停止旅行时,退还全部票价,不包括在列车上补购的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线路中断,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而托运的行李已运至到站,要求将行李回发站或中途站,运费不补不退。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线路中断列车停止运行,对中途站返回发站停止旅行的旅客应如何处理?
线路中断,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XX站。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
线路中断列车停止运行后,停止运行站或列车要编制客运记录,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线路中断列车停止运行,停止运行站应怎样安排被阻的旅客?
线路中断,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站名章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
线路中断旅客在停止运行站或返回中途站退票时,退还已收票价与发站至停止旅行站的票价差额不足起码里程()。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停止运行站和被阻列车应在车票背面注明()字样或贴同样内容的小条,加盖站名戳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或中途站办理退票或改签的凭证。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退还票价时,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退。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旅客要求在发站或一个中途站(返回途中自行下车无效)等候继续旅行,凭原票在通车()日内可恢复旅行。旅客要求恢复旅行时,车站应办理签证手续。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造成列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列车长应迅速了解停运的原因,组织列车工作人员稳定车内秩序。
线路中断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要求将行李仍运至原到站时如何办理?
线路中断,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而托运行李已运至到站时,承运人如何办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列车停运且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时,站车应做好服务工作,解决旅客的困难,做好饮食供应工作,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报告请求援助。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铁路组织已购票的被阻旅客乘原列车绕道运输时持原票有效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线路中断,停止运行站或列车应在旅客车票背面注明原因、日期、返回××站并加盖站名章或()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中途站办理退票、换车或延长有效期的凭证。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规定,线路中断停止运行站和被阻列车应在车票背面注明“()”字样或贴同样内容的小条
线路中断,旅客在停止运行站或返回中途站退票时,退还已收票价与发站至停止旅行站的票价差额,不足()按起码里程计算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规定,线路中断造成列车不能继续运行且旅客在发站或中途站停止旅行,而托运的行李已运至到站,要求将行李运回发站或中途站,运费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线路中断后,停止运行站和被阻列车应在车票背面注明“()返回站”字样或贴同样内容的小条,加盖站名戳或列车长名章,作为旅客免费返回发站或中途站办理退票或改签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