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下列有关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Ⅰ.特别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Ⅱ.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Ⅲ.较大船舶污染事故和一般船舶污染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Ⅳ.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给军事港口水域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军队有关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处罚。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的罚款。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
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
《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
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将被处以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
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臵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
第52题: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 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该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报国务院()并下达实施。水污染防治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