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区(分监区)收押罪犯后应结合罪犯案由、刑期、()、入监教育期间改造表现等情况,编排互监组,确定承包民警。
监狱应强化对原判刑期较短罪犯的入监教育,保证教育(),切实增强其认罪悔罪和服刑改造意识。
“计考办”每月对各监区(分监区)计分考核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当月得分排名在()和()罪犯的计分考核情况。
罪犯()、()、()不参加计分考核。
监狱组织劳动是为使罪犯能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和充实的生活内容顺利度过刑期,并为罪犯寻求个人发展提供基本途径。这体现的是劳动改造的()
对罪犯的计分考核实行()的制度。
监狱成立(),由监狱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领导、监督本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工作,掌握和处理奖惩中的重大问题。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假释。
罪犯考核方法中的计分考核实行;日记载,周评议,()的制度。
对罪犯以及因()、绑架、放火、爆炸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计分考核是考量罪犯日常改造表现的()。
对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有组织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的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暴恐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罪犯,限制减刑的罪犯,累犯、两次以上判刑且刑期为十年以上的罪犯及有脱逃史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罪犯,需离监就医的,监狱应当严格审核、审批。
在对罪犯分开关押的基础上,以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等情况为标准,将罪犯分别关押。
罪犯计分考核实行()。
对罪犯计分考核,实行()制度。
当月计分考核罪犯,达到教育改造各项要求的,给予基础分不得超过()
当月计分考核罪犯,达到劳动改造各项要求的,给予基础分不得超过()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性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坚持()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