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沟、集水井排水指在基坑的两侧或四周设置排水明沟,在基坑四角或每隔()m设置集水井。
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易1‰~2‰。
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
渗排水工程的集水管应设置在(),坡度不宜小于1%,且不得有倒坡现象。集水管之间的距离宜为5—10m,并与集水井相通。
基础工程中,采用集水明排方式时,在基坑四周或每隔()m应设一个集水井。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7.4.4要求,排水沟宜每隔()m设置一口集水井。
某高层综合办公楼施工,基础基坑深度4.5m。基坑的二个侧面分别临近市政地下管线及原有建筑,采用排桩支护,其他侧面采用土钉墙支护(分二层进行开挖支护),明排水结合管井降水,人工挖孔桩箱形基础,桩深平均10m。基坑施工阶段安装一台固定式塔吊。基坑的二个侧面分别临近市政地下管线及原有建筑。本工程的施工排降水,除了在基坑底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之外,基坑顶部,也应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
基坑集水明排施工中,明沟、集水井排水多是在基坑的两侧或四周设置排水明沟,在基坑四角或每隔( )m设置集水井。
建筑基坑采用集水明排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可按下列规定布置,其中()是不正确的。()
()指的是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沿坑底的周围或中央开挖排水沟,并在基坑边角处设置集水井。
集水井应设置在基础范围以外的边角处,其间距一般为()。
明沟集水井排水法宜用于含水层为()的基坑。
建筑基坑地下水控制中,当采用明沟排水时,沿排水沟宜每隔()m设置一口集水井。()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
根据《华润置地住宅项目物业设计标准V1.0》要求,水箱内的排水管应设置在最低处,益流管离排水沟或积水井必须大于()。
桥梁基坑边缘有表面水时,应采用集水井降水法进行排水。
基坑四周的排水沟、集水井应设置在基础范围之(),地下水流的()。
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的规定,基坑排水与市政管网连接前应设置(),明沟、集水井、沉淀池使用时应排水畅通并应随时清理。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槽)四周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至坑、槽底以下500mm,以利挖方正常进行。
排水沟及集水井一般应设置在()。
采用集水井(坑)降水时,排水沟及集水井-般应设置在,防止地基土结构遭受破坏,大型基坑可在中间加设小支沟与边沟连通人()
27、集水井应设置在基础范围以外,地下水走向的上游。
基坑排水设施与市政管网连接口之间应设置()。明沟、集水井、沉淀池使用时应排水畅通并应随时清理淤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