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两份工作票均由工作负责人收执。()
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高压试验加压前应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取得()许可后方可加压。()应站在绝缘物上。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任何运用中的星形结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安规》关于带电作业的规定适用于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1000kV、±500~±800kV(750kV为海拔2000m以下值)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高压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行装设的(),并检查被试设备,恢复试验前的状态。
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遮栏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的标示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断开试验电源,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检修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如启动装置、变频装置)时,应在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处悬挂“()!”的标示牌。
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高压验电应戴(),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要求。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对注油设备不能使用()灭火。
《安规》对于带电作业的规定适用于在海拔()m及以下交流10~1000kV、直流±500~±8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八章,带电作业一般规定适用于在海拔()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和()方式进行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进行高压试验工作时,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许可高压试验前,应将其他检修工作(),试验完成前不应许可其他工作。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
《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低压是指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V及以下的电压等级。
《安规》(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定,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单项接地的作业,应()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装置,并不应强送电。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人员工作中与35kV、110kV、22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分别为()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在变电站户外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GB2686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220k电压等级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3.00米。()
《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20kV、35kV安全距离为米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定: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都应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