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申请办理人民币对公一户通销户或解约时,营业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应对主账户下挂的所有二级管理主账户和分账户销户后,方可办理主账户的销户。()
营业机构按规定可为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所有二级管理主账户和分账户出具存款证明。()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定期存款分账户支取时,可将本金及利息转入()。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分账户查询包括()。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通知存款分账户支取时,可将本金及利息转入()。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二级管理主账户与分账户之间序号无逻辑规则,分账户或二级管理主账户注销后4位数字序号仍可循环使用。()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主账户查询可实现()。
办理人民币对公一户通主账户签约后,原结算账户自动变更为该客户的一户通主账户,账号不变,签约前的历史明细账继续保留在主账户。()
申请签约人民币对公一户通主账户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为20位长度且状态正常,()不能办理一户通业务。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账户架构分为两级模式和三级模式。两级账户架构模式是指主账户下直接开立分账户;三级账户架构模式是指在主账户和分账户之间增加二级管理主账户,满足客户统计和管理的需求。()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产品原则上实行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一户通主账户使用费、二级管理主账户使用费和分账户使用费,计费依据是账户数量,应按月收取。一户通使用月费等于“主账户月费”+“二级管理主账户数量*单个二级主账户基本月费”+“分账户数量*单个分账户月费”的合计金额。()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主账户解约后,该账号不能再次签约一户通服务。()
客户使用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主账户或结算分户办理对外支付结算,应在凭证上填写()。
经二级分行以上(含)资债或财会部门审核同意,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分账户可不执行挂牌利率。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结息后,利息按分账户设置时输入的“收息账号”转入指定的收息账户。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分账户,是根据客户申请,在其主账户或二级管理主账户下设置的()等账户,按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分别计息。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支持主账户内归属于不同二级管理主账户的各分账户之间归属关系的转移,开户机构根据客户提交的申请,通过“对公一户通分账户内部转移”交易办理。对公一户通内部转移交易可以冲正。()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主账户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协议,由普通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签约形成的,它汇总展示各分账户的对外资金往来和利息,余额()所有分账户余额之和,主账户按照相关要求预留印鉴、购买单证和对外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定期和通知存款分账户存入资金,可通过()转账存入。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二级管理主账户,是客户选择二级账户架构模式的,根据客户申请,在主账户下设置的二级管理账户,用于满足客户统计和管理的需求,不直接办理对外支付结算业务,余额等于下挂分账户余额之和。()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结算分户,是主账户签约时系统自动生成的一个活期分账户,主账户对外结算时,如无法判断具体核算资金收付的活期分账户时,由该活期分账户代为收付。()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主账户对账单不体现分账户余额,使用现有对账单的格式,分账户只出具对账清单,不出具对账单。()
对公一户通主账户和二级管理主账户的计息规则为()。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主账户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协议,由一个普通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签约形成,主账户内根据客户申请设置二级管理主账户和分账户,用于对主账户内不同性质、不同期限的资金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