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出口某商品大约10000公吨,但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如果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进行买卖,则该公司发货时最多可以装运()
在货物买卖合同中,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可由()行使。
“B601番茄酱28/30浓缩度”这种质量机动幅度的规定方法属于()
品质机动幅度
订定品质机动幅度的办法有()
以下关于质量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的描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一般就是溢短装条款
如果采用CIF或者CFR条件成交,则数量的机动幅度一般由()。
交货数量的机动幅度可由卖方选择也可由买方选择,不论由何方选择,每次装货均不得超过承运人宣布的船舶装载量。
下列关于品质机动幅度的订立方法有()。
对谷物、矿砂、油类等难以精确计量的贸易商品,应在合同中订立数量机动幅度条款。()
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时,应采用的方法是()
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100公吨,可以有5%的机动幅度,则根据规定,卖方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吨?若双方未规定多交的部分如何作价,当市场价格上涨时,卖方应交多少公吨最为有利?最多交_____公吨;最少交______公吨;应交( )公吨最为有利
品质机动幅度一般不计价,数量机动幅度一般要计价。
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也叫溢短装条款( More or Less Clause ),是指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卖方可以多装或少装的百分比,但以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
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出版物规定,以信用证支付方式进行散装货物的买卖,交货数量的机动幅度为
按FOB条件成交,如果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根据惯例,该机动幅度可由()行使
溢短装条款中一般规定机动幅度不得超过10%。()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又称为()。A.品质公差条款B.约量条款C.索赔条款D.溢短装条款
按FOB条件成交,如果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根据惯例,该机动幅度应由()行使。
为防止拥有数量增减选择权的当事人利用数量机动幅度,根据市场价格情况故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得额外收益,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多装或少装部分按装运日某指定市场价格计算。
品质公差指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在下列两个实例中各有5个问题,请在各问题答案的选项中,选出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 粤海公司以CIF广州USD 9500/吨从美国进口HHM5502BN薄膜级低压高密度聚乙烯400吨 (列入法检范围,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并实行“一批一证”制),进口合同还规定了数量装载的机动幅度为正负5%。该批货物于2007年8月10日由“华威”号轮船载运进口。收货单位申报前看货取样时,发现实际到货的数量为42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