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的工作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划部门负责。
项目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须由所在地()初审后,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由()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编制,报()发展改革委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办法由()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
()统一组织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并会同()审定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
跨省级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的依据。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在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批准实施,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专项规划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由国务院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包括()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编制全国基础测绘规划。()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省域内跨市地的生态环境损害,由省级政府管辖;其他工作范围划分由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中,属于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规划审 批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是()。
其他不需国务院审批的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明确规划编制审批内容和程序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并分别报上一级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A.国务院有关部门B.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C.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国务院()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地震灾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