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专栏进行核算。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4月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同月初次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万元,增值税0.51万元;当月企业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从2004年12月1日起,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的营业税税额。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进项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销售糕点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初次购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1800元。该食品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当月对外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0年购进的送货用大货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23.4万元;当月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大米,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0万元;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17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不足()的可结转下期继续()。
某农机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生产销售农机整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购入农机零件支付不含增值税金额10万元,另购入金税盘、读卡器等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次购买)支付价税合计金额5850元,购入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印机支付价税合计金额2340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某商店2010年1月成立,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5月销售服装取得现金收入8万元,销售副食品取得现金收入12万元,销售小电器取得收入2万元。当月购买税控收款机,取得销售方(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一张,共支付货款2.34万元。6月5日,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合计应为()万元。
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的费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是否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付金额120000元;初次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2000元,增值税税额340元;本月销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共计158080元。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元。
2014年4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甲公司,初次购入一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不含税价款3000元,增值税税款51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相关会计分录,正确的是()。
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零售部和一个招待所,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14年2月零售收入为936万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张,上面注明销售额共计600万元;从小规模生产企业购买商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分别为80万元、30万元,均已付款;商场超市外购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6万元。该商场所属的招待所取得的客房收入12万元,招待所餐饮部从商场购进的餐具中领用价值1万元的餐具。该商场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9月零售粮食、食用植物油和各种水果取得含税收入700000元,销售酸奶、奶油取得含税收入60000元,销售其他商品取得含税收入250000元,本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0张,共计税金85000元;本月初次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00元,税金为3400元,且当月支付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维护费5000元,取得合法票据。则该超市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可以按()抵扣税额。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某玻璃制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采购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12万元,其中20%的原材料用于不动产修缮;当月销售产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0.8万元;支付技术维护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0.5万元;购买发票打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不含税价款0.3万元。假定上述发票都于当月通过了认证并抵扣,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80元,价款和税款以银行存款支付。该公司有关处理正确的有()。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根据会计实务—税务核算篇(2018年修订版),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各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数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38000元,增值税率为16%,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减的金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