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平时任职最高年龄为()。
具备消防专业技术资格的行政领导干部改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所担任的行政职务最高服役年龄的前()年办理改任手续,本人应写书面申请。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为()周岁。
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少数工作需要的,按照任免权限经过批准,任职的最高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年龄最多不得超过()岁。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情形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年龄超过()仍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臵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的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为()的,应当退出现役。
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降职或()处分,应当报总政治部备案。
免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而未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不予不予调整专业技术等级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应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团以上干部(院校干部除外)免去行政职务,确因工作需要留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小于所任行政职务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以上。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
师职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由军区批准。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是()。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是()。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队干部,有()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不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2016—2020年军改期间,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周岁以下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下列哪些()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3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6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技术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和(),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转业技术职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应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