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作业时,非特殊需要不应在跨越处下方或邻近有电力线路或其他弱电线路的档内进行带电架、拆线的工作。
跨越弱电线路或电力线路,如果导线截面按允许载流量选择,还应校验最高允许温度时的交叉距离,其数值不得小于操作过电压间隙,且不得小于()。
10KV架空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弱电电路应加设在电力线路的()。
架空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交叉点至最近一基电杆的距离宜靠近,但不应小于()m(城市的线路除外)。
6~10kV电力线路与同级、低级、弱电线路交叉跨越的最小垂直距离是()m。
低压配电线路同杆架设运行标准:未经同意,不得同杆塔、街码架设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它线路。与弱电线路同杆架设时电力线路应敷设在弱电线路的上方,且架空电力线路的最低导线与弱电线路的最高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A.5m。详见第四章第六节。对于低压配电线路,未经同意,()同杆塔、街码架设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它线路。
低压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电力线路与一级弱电线路的交叉角不小于()。
线路安全距离指导线与地面(水面)、杆塔构件、跨越物(包括电力线路和弱电线路)之间的()距离。
跨越处下方或邻近有电力线路或其他弱电线路的档内进行带电架、拆线的工作如何进行?
非特殊需要,不应在跨越处()有电力或弱电线路的档内进行带电架、拆线的工作
非特殊需要,不应在跨越处下方或邻近有电力线路或其它弱电线路的档内进行带电()的工作。
10kV架空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m。
10kV架空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为2m,如采用绝缘导线则可降低为1.2m。
架空线路与架空线路、架空明线弱电线路敷设要求为()。
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被跨越的低压线路或弱电线路需要开断时,应事先征得()单位的同意。开断低压线路必须遵守停电作业的有关规定。开断时应有防止杆子倾倒的措施。
如何在跨越处下方或邻近有电力线路或其它弱电线路的档内进行带电架、拆线?
非特殊需要,不应在跨越处()或()有电力线路或其它弱电线路的档内进行带电架、拆线的工作。
路灯架空线路在最大弧垂时,路灯高压线路与弱电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路灯低压线路与弱电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m。()
非特殊需要,不应在跨越处下方或邻近有电力线路或其它弱电线路的档内进行()的工作。
根据《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第12.7条规定,绝缘配电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应符合下列要求()
架空电线路跨越接触网时,跨越接触网的电力线路电压等级()
低压接户线与弱电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一般在弱电的下方。()
根据《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第11.9 条规定,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a)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上方,()m;b)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下方,0.3m。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