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机构变更名称,名称中应当标明“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机构种类的字样,并符合()和商誉保护原则。
银行分行发生名称变更、营业地址变更的,应持《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机构信息变更备案表》和变更后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在变更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资产评估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做出变更决议之日起20日内,向()。
境内机构的名称、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业务印章因损坏、遗失、变更机构名称、增加台席等原因需要重新刻制的,应由营业机构填写“刻制申请单”,向上级(或同级)()提出刻制申请。
法人机构因房屋维修等原因临时变更住所()以内,法人机构应在原住所、临时住所公告,并提前10日向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报告。
法人机构因房屋维修等原因临时变更住所6个月以内,法人机构应在原住所、临时住所公告,并提前()向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报告,
资产评估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动之日起20日内,向()。
根据《关于规范开展2009年度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农银发[2009]110号)规定,对于重组并购、改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不论名称是否变更,若企业的经营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则不视为新建企业。
已开立发行账户的机构,若发生机构更名、改制以及债务承继等重大变更事项时,在新发行债券前,应首先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发行账户变更手续。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原发证质监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或者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到原发证质检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资产评估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动之日起20日内,向()。
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动之日起20 内,向()。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
因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商业银行准备金率相差几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改制后,应在变更户名后首个逢五日将准备金率上调,此后于每月逢五日上调()
业务印章因损坏、遗失、变更机构名称、增加台席竺原因需要重新刻制的,应由营业机构填写“刻制申请单”,向上级(或同级)()提出刻制申请
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导致的行政区划、街道、门牌号等发生变化实际位置未变动,不需进行变更住所的申请,但应于变更后15日内报告属地监管机构,并换领金融许可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应该至少提前()日在营业场所公布变更事项及确保业务连续的具体方式,避免与金融消费者因机构变更发生争议,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和公共金融服务不受影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印章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文件规定,因印章整合、样式变更、撤办业务、机构撤并、机构更名、印章损坏、印章遗失等原因,致使实物印章不需要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对印章做正式停用处理()
因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商业银行准备金率相差几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改制后,应在变更户名后首个逢五日将准备金率上调0.5个百分点()
银行支行及下辖机构发生名称变更、营业地址变更的,在1-6月和7-12月期间的变更,分别于当年和经管辖行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并购、改制等原因发生机构名称变更的,应当于变更完成之日起内按照《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资金归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业务印章损坏、遗失、变更机构名称、增加台席等原因需要重新刻制的,应由营业机构填写申请单,向上级(或同级)()提出刻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