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13年6月1日,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600万元,成本为1000万元。至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产品的40%,当日,剩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5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3年12月31日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上述产品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至2017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按10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定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税法规定,该项政府补助在收到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15年6月1日,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00万元。至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存货的40%,当日,剩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5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对上述交易进行抵销后,2015年12月31日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因该业务应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17年6月1日,甲公司将自行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6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至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存货的40%,当日,剩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5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业务应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2011年12月31日购入设备一台,原值为360万元,净残值为60万元。税法规定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会计规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4年。税前会计利润各年均为1000万元。甲公司2013年1月1日起变更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由原25%变更为15%,递延所得税没有期初余额,则2012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玲玲公司拥有利利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利利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12年6月1日,玲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利利公司,售价为800万元,成本为500万元。至2012年12月31日,利利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存货的40%,当日,剩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玲玲公司、利利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玲玲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上述交易进行抵销时,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2年分别销售A、B产品l万件和2万件,销售单价分别为100元和50元。甲公司向购买者承诺提供产品售后2年内免费保修服务,预计保修期内将发生的保修费在销售额的2%-8%之间。2012年实际发生保修费5万元,2012年1月1日预计负债的年初数为3万元。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则甲公司2012年年末因该事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2012年6月1日,甲公司将自己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800万元,成本为500万元。至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存货的40%,当日,剩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2年末甲公司因此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调整抵消分录中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公司于2×16年12月1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00万元。至2×16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按10年计提折旧。假定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税法规定,该项政府补助在收到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2×16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甲公司2010年度因无标的物的亏损合同计提了“预计负债”,金额为100万元,假设此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在相关产品生产完成后可以抵扣,2010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50万元(均为预计负债产生),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除此事项外再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2010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成立,当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0万元,2008年亏损100万元,2009年至2011年均为收支平衡实现利润为零,2012年实现税前利润300万元,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均为10%。甲公司首次分配利润的时间为2013年4月,董事会提出分配利润30万元的方案,目前股东大会尚未召开。2012年度除了计提盈余公积外,无其他利润分配事项。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6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13年6月1日,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800万元,成本为560万元。至2013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存货的60%,当日,剩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28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上述交易进行抵销时,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0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至201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按10年计提折旧。假定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2015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2012年9月甲公司以1200万元将一批自产产品销售给乙公司,该批产品在甲公司的生产成本为600万元。至2012年12月31日,乙公司对外销售该批商品的40%,假定涉及的商品未发生减值。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存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上述存货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2011年1月2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王某作为发起人持有公司2%的股份,2012年7月1日刘某和关某各受让甲公司3‰的股份,2013年12月5日张某购入甲公司4‰的股份。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2年2月1日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2012年2月5日交货,乙公司2012年2月10日支付货款,甲公司按期交货后,乙公司迟迟不予付款。由于甲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总经理交好,甲公司一直不催讨。时至2014年1月30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购人一台设备,原价为6 02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5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司按照3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与税法相一致。2008年1月1日,公司所得税税率由33%降为15%。除该事项外,历年来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公司采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该公司2008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某公司2003年1月1日“递延税款”账户账面累计贷方余额为330万元,本年度发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为132万元,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为66万元,则该公司2003年12月31日递延税款账面累计贷方余额为()元。
甲上市公司于2012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12年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万元,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500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2)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承诺对销售的X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甲公司2012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为4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12年没有发生售后服务支出。 (3)甲公司2012年以4000万元取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投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甲公司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当年确 认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该国债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4)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Y产品的账面余额为2600万元,根据市场情况对Y产品计提跌价准备400万元,计人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12年4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20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预期未来期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确定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中资产、负债在2012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同时比较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2)计算甲公司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 (3)编制甲公司2012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2015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5万元;甲公司预计该暂时性差异将在2016年1月1日以后转回。甲公司2015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自2016年1月1日起,该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15%。(1)2015年1月1日,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2015年12月31日确认的国债应收利息为100万元,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为120万元。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15年初购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成本为100万元,2015年末公允价值为120万元。(3)该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下列有关甲公司2015年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2年分别销售A、B产品l万件和2万件,销售单价分别为100元和50元。甲公司向购买者承诺提供产品售后2年内免费保修服务,预计保修期内将发生的保修费在销售额的2%-8%之间。2012年实际发生保修费5万元,2012年1月1日预计负债的年初数为3万元。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则甲公司2012年年末因该事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收到政府拨付的1200万元款项,用于购买新型研发设备,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入该新型研发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用,成本为6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0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余额为()万元。
甲公司自2011年2月1日起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2011年度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研究费用3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600万元,2012年4月2日该项专利技术获得成功并取得专利权。甲公司预计该项专利权的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甲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及预计年限均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2年末因上述业务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收到政府拨付的600万元款项,用于正在建造的新型设备,至2019年12月31日,新型设备建造完成,建造成本为3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2020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余额为()万元。
甲公司2010年12月6日购入设备一台,原值为360万元,净残值为60万元。税法规定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会计规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4年。税前会计利润各年均为1 000万元。2011年国家规定,甲公司2012年1月1日起变更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由原25%变更为15%,递延所得税没有期初余额,则2011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