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缝疲劳缺陷的当量达到或超过探伤灵敏度规定当量时判为重伤。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钢轨焊缝探伤仪应符合《TB/T2658.21标准》。
TB/T2658.21—2007标准规定了钢轨焊缝探伤的哪些范围?
TB/T2658.21—2007标准规定,钢轨焊缝探伤应配置GHT-1和()对比试块。
从事钢轨焊缝探伤人员必须由获得Ⅱ级以上超声探伤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三类压力容器的对接接头的对接焊缝,必须进行全部射线或超声波探伤。
TB/T2658.21—2007标准规定,探测钢轨焊缝的探伤仪衰减器的衰减量应()。
TB/T2658.21—2007标准中规定,钢轨焊缝探伤应采用单探头和()两种方法对焊缝进行扫查。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焊缝疲劳缺陷达到或超过探伤灵敏度规定的当量时判为重伤,未达到时()。
探伤作业结束后,执仪探伤工应根据伤轨记录进行分析,并把伤损钢轨情况向工务段调度报告。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钢轨焊缝探伤仪应配备符合TB/T2658.21的扫查装置或组合探头。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钢轨焊缝探伤仪应配备符合TB/T2658.21的扫查装置或组合探头。()
TB/T2658.21-2007中对焊缝超声波探伤作业包括()等
探伤检查发现钢轨重伤时,应及时切除重伤部分,实施焊复。探伤检查发现焊缝重伤时,应及时组织加固处理或实施焊复()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铁路局工务检测所应设钢轨探伤管理组()(应知应会-《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第7条)
在役焊缝疲劳缺陷的当量达到或超过探伤灵敏度规定的当量时,判为重伤,未达到时判为轻伤()(应知应会-《TB/T2658.21-2007》-第5.2.1条)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仪使用时间超过5年或工作超过5000h者必须报废()(应知应会-《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第26条)
《北京局集团公司钢轨探伤管理细则》(京铁工〔2019〕415号第二十九条工务段钢轨探伤。钢轨和焊缝探伤作业按《北京铁路局网络安全管理办法》、TB/T2340《钢轨超声波探伤仪》、TB/T2658.21《工务作业第21部分钢轨焊缝超声波探伤作业》标准执行()
钢轨焊缝超声波探伤轨底K2.5探头灵敏度调整为:将GHT-5试块C区(或GHT-4试块)号竖孔上棱角的二次反射波调整到满幅度的80%,然后根据探测面情况进行适当表面耦合补偿(一般为2dB~6dB),作为轨底单探头探伤灵敏度()
《西安铁路局钢轨探伤管理办法》规定,钢轨焊缝探伤上道作业, 单台仪器上道不少于5人。《西安铁路局钢轨探伤管理办法》第8条()
普速铁路线路钢轨(焊缝)折断,当50mm≥断缝≥30mm时,紧急处理后放行列车速度不超过()km/h。《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3.3条
焊缝探伤人员应具有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或以上级别的技术资格证书,经专门的钢轨焊缝探伤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独立承担钢轨焊缝探伤工作。《TB/T2658.21-2007》第3.2条
速度小于120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2000米以上时,钢轨探伤仪作业,临线来车可不下道。《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5条()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仪季检考评在仪器季检后进行,由工务段(桥工段)、工务机械段实施,铁路局抽验,抽检率不少于20%。《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第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