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车按实际价值投保时,其年折旧率按下列规定计算:(1)9座以下客车(不含9座)的年折旧率为();(2)0.75吨以下货车的年折旧率为()。
根据非营业用汽车损失条款规定,9座以下客车的月折旧率为()。
有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0万元的家庭自用5座客车,初次登记日期为1998年1月1日,该车按机动车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车损险保额,投保日期为2009年10月20日,已知此类车辆折旧率为0.6%,则其保额应为()
2015年2月,A公司以自己生产经营用的红旗牌客车和轿车交换B公司生产经营用的宝骏牌客车和轿车(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有关资料如下:A公司换出红旗牌客车原值8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70万元;红旗牌轿车原值60万元,已计提折旧10万元,公允价值60万元。B公司换出的宝骏牌客车原值100万元,已计提折旧15万元,公允价值80万元;宝骏牌轿车原值50万元,已计提折旧5万元,公允价值55万元。假设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则A公司取得的宝骏牌轿车的入账价值为( )。
机动车商业险中,行驶证车主为个人的15座以上客车应视同()承保。
投保家庭自用汽车9座以下客车的月折旧率是()。
七座以下客车的收费标准为()车元/公里。
8月1日客车车型调整后,原属于一类车辆的20座客车更改为三类客车,原属于二类客车的40座更改为()类客车。根据我省实际,为平稳实施调整工作,按照“调整车型分类不调整通行费标准”,“已安装并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为识别标准”的原则,对()座().
2012年6月30日前(含)以前购置的,安装并且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的20座:40座客车,收费政策优惠期暂定()。
非营运车按实际价值投保时,其年折旧率按下列规定计算:(1)9座以下客车(不含9座)的年折旧率为();(2)9座及以上客车、其他车辆的年折旧率为()。
香河公司以生产经营用的客车和货车交换大兴公司生产经营用的甲设备和乙设备。香河公司换出客车的原值为45万元,已计提折旧3万元;货车原值37.50万元,已计提折旧10.50万元。大兴公司换出甲设备的原值为22.50万元,已计提折旧9万元;乙设备原值63万元,已计提折旧7.50万元。假定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则香河公司取得的甲设备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2012年6月30日(含)前购置的浙江省()座客车,安装并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支付,仍按原标准执行。
甲公司以生产经营用的客车和货车交换乙公司生产经营用的C设备和D设备。甲公司换出:客车原值45万元,已计提折旧3万元;货车原值37.50万元,已计提折旧10.50万元。乙公司换出:C设备原值22.50万元,已计提折旧9万元;D设备原值63万元,已计提折旧7.50万元。假定该项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取得的C设备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我国规定,9人座以下的客车和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t的载货汽车识别代码应位于()
非营运车按实际价值投保时,其年折旧率9座以下客车()的年折旧率为()。
甲公司以生产经营用的客车和货车交换乙公司生产经营用的C设备和D设备。甲公司换出:客车原值45万元,已计提折旧3万元,公允价值45万元;货车原值37.50万元,已计提折旧10.50万元,公允价值30万元。乙公司换出:C设备原值22.50万元,已计提折旧9万元,公允价值15万元;D设备原值63万元,已计提折旧7.50万元,公允价值60万元。假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则甲公司取得的C设备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长红公司以生产经营用的客车和货车交换乙公司生产经营用的C设备和D设备。交换日,长红公司换出:客车原值45万元,已计提折旧3万元,公允价值45万元;货车原值37.5万元,已计提折旧10.5万元,公允价值30万元。乙公司换出:C设备原值22.5万元,已计提折旧9万元,公允价值15万元;D设备原值63万元,已计提折旧7.5万元,公允价值80万元。
非营运车9座以下客车(不含9座)的年折旧率为6.7%,9座及以上客车、其他车辆的年折旧率为10%。()
按照鲁价费发〔2006〕43号文件规定,50座以上客车按车型分类为五型客。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9座以下客车的月折旧系数值()。
座厂房花费160万元购得,月折旧率5‰,则该厂房的年折旧额是 ()
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收费公路客车收费标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8座和9座客车由原来的()降为1类车。
按照国家2001年3月1日发布的“汽车报废新标准”的规定,一般非运营性9座以下的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
10座以上营业性出租客车盗抢险月折旧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