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9日,债务人秦某向债权人李某借了10万元,约定10年还清,即每年12月29日归还本金1万元和相应利息。借款当天李某就为秦某投保了一份10年期定期寿险,初始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额随债权减少而减少,保费分6年缴清,每年初缴纳保费200元,受益人为李某。2008年1月25日,秦某不幸死亡。本案中,李某能得到的保险给付是()万元。
2016年某企业为某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每人资助2000元,并记入参保人个人账户,村里决定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村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体补助,请问,村里最高能为每人补助()。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2009年12月29日,债务人秦某向债权人李某借了10万元,约定10年还清,即每年的12月29日归还本金1万元和相应利息。借款当天李某就为秦某投保了一份10年期定期寿险,初始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额随着债权减少而减少,保费分6年缴清,每年初缴纳保费200元,受益人为李某。2012年1月25日,秦某不幸死亡。本案中,李某能得到的保险给付是()万元。
2015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高某缴纳当年的保费500元,高某至少可以享受缴费补贴()元。
2014年10月,李某以500万元存款及价值800万元的房产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当年李某朋友张某移居国外,将其境内价值80万元的房产赠送给李某,当地契税的税率为3%。李某应缴纳的契税为()万元。
假设某单位职工王某和李某都将于2014年退休。该单位1998年开始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制度规定进行缴费,此时王某已经是单位职工,而李某则于2001年首次参加工作并开始参保缴费。根据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李某在2014年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应为()。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李某于2016年1月份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0元,社保机构按到账时间记账,从()开始计息
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个人须缴纳32元费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①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②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③年满60周岁且没有退休工资 ④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假设某单位职工王某和李某都将于2014年退休。该单位1998年开始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制度规定进行缴费,此时王某已经是单位职工,而李某则于2001年首次参加工作并开始参保缴费。根据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2012年,二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缴费率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的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共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假设某单位职工王某和李某都将于2014年退休。该单位1998年开始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制度规定进行缴费,此时王某已经是单位职工,而李某则于2001年首次参加工作并开始参保缴费。根据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王某在2014年退休时可以领取的养老金的月标准应为()。
2014年5月,10岁的参保居民牛牛在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她所享受的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应为()万元。
缴纳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当年12月31日前,找到了工作可以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退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缴纳新生儿个人参保费用,原则上新生儿在出生后的()月内完成缴费。
2014年5月1日,王某和李某共同投资设立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共同拟定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王某和李某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前缴纳各自认缴出资的20%,其余出资额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缴清。该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缴费补贴外,依法继承。()
2008年,东莞在全国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所有社会医保参保人员按()的标准缴纳医保费和享受医保待遇。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从制度实施年起逐年缴费至到龄当年,可一次性或分段补缴剩余缴费年龄之外年限至满15年()
当年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且参保缴费的视为连续缴费()
新生儿出生1年内,由其监护人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新生儿自出生次年起享受当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其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抵扣参保人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退回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