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联锁车站的进站、进路、出站信号机,通过信号机,当机车或车辆()越过该信号机后自动关闭。
联锁应能监督是否挤岔,并于挤岔的同时,使防护该进路的信号机自动关闭。被挤道岔未恢复前,有关信号机()。
集中联锁设备是否应保证能监督是否挤岔,并于挤岔的同时,使防护该进路的信号机自动关闭?
旅客列车在运行途中遇自动制动机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但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
进站信号机外方制动距离内,接车方向为超过()的下坡道时,为防止列车在关闭信号的进站或出站信号机前制动不住,造成冒进信号的危险后果,对列车进路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设置设计延续进路。
高铁客专进站、出站信号机在点灯状态,列车头部压入信号机内方进路的第一区段时,信号机自动关闭;信号机内方进路的第一区段解锁后,该信号机自动转为灭灯状态。
旅客列车不准编挂关门车。在运行途中如遇自动制动机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修复时,准许关闭()辆。
“临时绿色许可证”输入允许在越过出站(或发车进路)信号机()m内停车状态下办理,输入临时的绿色许可证后监控模式立即按关闭信号进行控制。
各种联锁设备应满足下列条件:当进路上的有关道岔开通位置不对或()未关闭时,该信号机不能开放。
计算机联锁车站,引导信号开放后,列车尚未接近,因某种原因需关闭信号解锁进路,可采用点压()按钮的办法关闭信号,引导进路自动解锁。
敌对信号机未关闭时,防护该进路信号机不能开放,这是联锁最基本的技术条件之一。
集中联锁车站的进站信号机应在机车或车辆()越过该信号机后自动关闭。
在制动距离内信号自动关闭或临时灭灯,在进路联锁条件不解锁的情况下,列车冒进信号时,按列车冒进信号论。
在计算机联锁控制系统中,由于某中故障原因而不能以取消进路、人工解锁等方式使信号机关闭时,需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或措施再按压一个特设()按钮,强制切断信号机继电器电源,使信号关闭。
单线半自动闭塞已开放出站信号,需取消发车进路时,集中联锁的发车站应先(),确认列车未起动后,方可关闭出站信号,取消发车。
《技规》(高铁)第466条规定:常态灭灯的进站、进路、出站、通过信号机转为点亮状态且开放允许信号或显示引导信号时,当列车或动车组第一轮对越过该信号机后自动熄灭()
联锁控制下,当联锁未收到屏蔽门关闭且锁闭的信号或者PSD旁路的信号,其他联锁条件具备此时排列进路()
普速铁路区段,自动闭塞区段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故障或停用,LKJ控车时,在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前停车(已载入LKJ临时数据且已取得凭证时可不停车,速度控制45km/h以下),确认行车凭证正确,具备开车(通过)条件后,在“绿色许可证”栏输入绿色许可证号后两位数字,实施“绿许”解锁。(注:当凭证号后两位数字为“00”时,输入倒数第3、2位数字)()
旅客列车在运行途中遇自动制动机临时故障,在停车时间内不能够修复时,准许关闭,但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
列车车头越过进路信号机后,若秒内列车行驶距离未超过米,将会产生紧急制动,且紧急制动无法自动缓解,需以RM模式动车,收到AMC/MCS可用信息后,可自动升级为MCS模式运行()
《技规》中规定集中联锁车站的进站、进路、出站信号机,通过信号机,当机车或车辆()该信号机后自动关闭
电务检测发现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时,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该区段(股道、道岔定位/反位)名称及其范围,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电务部门发现分路残压超标时,应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准确登记该区段(股道、道岔直向£¯侧向)名称及其范围;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否则,还须登记停用信号设备技术条件的具体内容。()
引导信号开放后,列车需要在45秒内进入该进路始端信号机,否则引导信号自动关闭,需要再次开放引导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