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组织生产建设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惰性气体等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冲之规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不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之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采区防治突出措施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釆系统或者系统不正常使用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
下列哪个情形不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继续生产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具有严重地压条件,未采取预防地压灾害措施,属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继续生产建设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