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甲上市公司共有董事9人,其中股东乙企业派出的董事有4人。如果甲上市公司与股东乙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甲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新余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某公司有股东6人,股东甲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甲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白云科技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王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在甲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董事会上,通过了对其控股股东乙公司进行投资的决议。其中董事马某等7人明确表示同意,董事古某明确表示反对,董事林某弃权,上述董事会所议事项均作成会议记录。现在该笔投资既不能取得投资回报并且连本金也无法收回,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应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3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与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张某、王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4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刘某、关某、张某、朱某和赵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某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为股东王某提供保证事宜,刘某、关某和张某表示同意,朱某明确表示反对,赵某弃权,会议召开情况被详细记载于会议记录,王某还款前逃匿,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遭受严重损失,应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张某、刘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董事张某、刘某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本次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5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00元,丁出资4万元。由于规模较小,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则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个公司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其中,甲公司全部以货币出资,乙公司以无形资产和劳务作价出资,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在该股份有限公司内设立了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同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由三个发起公司各派一名董事。监事会由3人组成。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简答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共15家股东,其中A出资20万元,B出资35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张了首次股东会议;经过几年运作,董事会提议将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0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11家股东赞成增资,其出资额合计为62万元;有4家股东反对,其出资额合计为38万元,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执行。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A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2)甲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甲、乙、丙三人出资20万元设立宏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甲、乙、丙三人出资20万元设立宏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大利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 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