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触犯刑律的,将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单位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情节严重的,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主要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①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②对特种设备事故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的。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④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后,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组织抢救的同时,应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款。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款。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对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处以罚款。()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