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个人账户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有重复收费、超编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的情形,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的医药服务。
湘潭市某医疗门诊部自2013年来,留存、冒用参保人社保卡,以虚计、多计诊疗费用等方式,违规骗取医保基金69084元,甚至出现4名参保人死亡后仍继续在该门诊部发生费用的荒诞情形2019年6月,湘潭市医疗保障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医保协议定点资格,拒付(追回)费用合计129120元请根据案件事实,回答下列问题: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反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有权()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有执业资格的,()
定点医药机构作出下列哪项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的罚款。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不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或者其他人员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处骗取金额()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定点医药机构有以下(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六)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约谈有关负责人。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
定点医疗机构涉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在调查期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
定点医药机构在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时,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_______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_______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多少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_______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因违反医保法律法规在被调查处理期间,不予受理()等信息变更。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
定点医药机构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骗取金额()的罚款。
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过程中,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