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15个工作日内将被部队退回的()等情况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
送兵人员同新兵一起前往部队途中所需的差旅费和到部队后在办理新兵交接期间所需的住宿费,由县、市兵役征集费开支。
根据《全国消防条例》,农村、社区志愿消防队所需业务经费由县(市、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各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15个工作日内将被部队退回的()等情况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
县级征兵办公室通常于新兵起运前()日组织新兵集中,按照新兵去向、人数进行编组,核对档案,发放被装物资,明确有关注意事项。
对作退兵处理的新兵,部队应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办妥退兵手续,并派专人送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费用,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办理退兵手续之前,由部队负责。
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三份,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市征兵办公室保存,一份给军人家属。
征兵体格检查工作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发放()。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集中的新兵,在起运前不能再调换。
新兵到达部队后,在复查期间发现其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时,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送兵人员同新兵一起前往部队,送兵人员在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返回的差旅费,由县、市兵役征集费开支。
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新兵从集结点到指定送兵地点的()、途中安全管理等工作。
()的砂、石、粘土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并颁发采矿许可。
各省(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个工作日内将被部队退回的毕业生的姓名、毕业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毕业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分别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部门高校。
在审定新兵时,()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在征兵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召集体格检查组、政治审查组的负责人,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服现役。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判断对错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发放,具体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
根据《县(市、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监察员管理制度(试行)》,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及其他监察员,由县(市、区)根据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名进行差额考察,经县(市、区)研究后,由县(市、区)纪委任命。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设立基层人民武装部的单位,应当将本地区、本单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应征公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审定新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设立基层人民武装部的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查批准。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审定新兵时,应当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