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某企业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发现该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为20万元,按照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应为14万元,则在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利息为()万元。
某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000万元,全年支付利息180万元,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13%,则企业应允许税前扣除利息支出()。
某企业自一银行借入资金l50万元,贷款利率5%,期限6个月,到期一次向银行支付一利息和本金;另又从另一家银行借入资金60万元,期限3个月,从放贷时,直接从本金中扣除利息7%。该企业的短期贷款所采用的利息支付方式包括()。
税务机关对某企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发现该企业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为20万元,按照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应为14万元,则在计算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利息为()。
某企业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经审核,在“财务费用”账户中扣除了两次利息费用:一次向银行借入流动资金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支付利息费用4.5万元;另一次经批准向职工借入流动资金5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支付利息费用2万元。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扣除了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款5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12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某企业注册资本为3 000万元,2013年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从其关联方借款6 8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408万元,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为( )万元。
某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2015年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从其关联方借款68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680万元。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为(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元标准定额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内容包括()。
婚后购买住房,经夫妻双方约定,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或由双方分别按照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德生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2005年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从其关联方——德民公司借款12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72万元。该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为()万元。
中国甲银行为A国某企业提供贷款300万元,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2020年甲银行收到A国企业就应付利息15万元扣除已在A国扣缴的预提所得税1.5万元(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后的13.5万元税后利息,甲银行应纳税所得总额为600万元,已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该笔境外贷款的融资成本为本金的4%,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购房发票。()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结婚证。()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物业费收据。()
以下哪些纳税人可以对其购入的资产,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全额扣除政策?()
关于选择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纳税调整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22〕41号)关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1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起止时间分别为 ()
小李在济南用首套住房贷款购置房屋一处,由于其在临沂工作,在临沂租赁住房一处,其与配偶在临沂均无住房,2019年小李选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当年不能扣除的项目有:()
李某公司所在地为保定,被派往分公司北京工作,纳税人李某及其配偶在北京都没有住房,由于工作原因李某在北京租房,李某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