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事特办业务,主责任人界定如下:分行客户部门负责人为调查主责任人;分行行长为审查主责任人;总行行长为审批主责任人;分行客户部门负责人为经营主责任人。
分级审批(咨询)是指对县级联社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设臵不同的信贷业务审批权限,审批人在权限内审批信贷业务,大额业务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办事处(市联社)、省联社咨询。
对于行业重点客户、总行级核心客户中同业竞争激烈、办理时效要求高的存量续授信和余额授信业务,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简化审批流程。连续以此种方式审批授信的次数不超过()次。
对经总行审批后被否决或压缩额度的小企业授信业务,自总行审批之日起()以内,分(支)行不得以原授信申请人或其关联企业作为授信主体自行审批办理小企业授信业务。
预审批是在总行授信审批部门同意后,对部分信用需求急迫的信用额度或单笔信用业务,由()组织预审批,并报本级行行长审定。预审批结论报总行信贷审批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作为正式审批结果。
总行管理的行业重点客户授信方案核定之后,一级分行在总行分配的授信总额度内可自主审批授信方案调整业务,但不包括以下授信方案调整事项()。
二级分行所辖县级支行营销小组上报的授信业务,需由客户经理双人调查,授信材料经客户经理(双签)、小组长、()、()、营销中心主任、分管副行长签字后上报省行中小企业部。
在同业竞争中,需特事特办的业务,须报总行行长审批。
总行授信审批通知书未要求授信项下单报单批的业务,若总行授信审批通知书未明确授信项下单个客户可直接启用额度的,分行可按年度授权权限自行审批授信项下单个客户信用业务。
对需报总行审批集团客户整体授信,一级分行已向总行报送集团成员授信材料但总行尚未完成授信审批的,为保证客户正常业务需求,若该集团成员(),经一级分行自主审批,可延长该集团成员的授信有效期。
江苏银行对公委托贷款业务审批权限按年度授信方案执行,但涉及手续费减免的应上报总行审批。
总行管理的行业重点客户授信方案核定之后,一级分行在总行分配的授信总额度内可自主审批的授信方案调整业务包括()。
关于总行或一级分行审批客户授信额度项下信贷业务审批权限,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突破行业信贷政策标准上报总行审批的客户原则上需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房地产行业客户的非抵质押授信业务,须逐笔上报总行审批。
对于纳入管控行业范围内的授信客户,如授信业务(或贷款业务)投放后,客户授信业务余额(或贷款余额)超出年初水平,经营单位须逐笔填写《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授信总量控制行业授信业务发放审批表》,不迟于计划放款前()个工作日上报授信管理部审批。
贴现业务受理部门如需办理授信机构外金融机构签发票据的贴现业务,应向分行()提出授信申请、出具初审意见,上报总行审批
原则上单户保证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万元,超出部分需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特殊情况需上报总行审批)。
总行管理的行业重点客户授信方案核定之后,一级分行在总行分配的授信总额度内可自主审批授信方案调整业务(不包括制度规定的除外项)。()
对于行业重点客户、总行级核心客户中同业竞争激烈、办理时效要求高的存量续授信和余额授信业务,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简化审批流程。连续以此种方式审批授信的次数不超过2次。
进口信用证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除全额保证金以外,必须占用客户的授信额度。客户在我行没有授信额度或该笔业务超过客户授信余额的,经办行本着()、()的原则,按照超授信审批流程,上报上级有权行审批。
大额预警且有()的客户,新增一般授信额度需上报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审批。
固定资产贷款及我行本年度内总行战略客户、黄金客户的授信业务审批意见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其他授信业务审批意见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如有特殊规定,按特殊规定执行。()
我行对公委托贷款业务审批权限按年度授信方案执行,但涉及手续费减免的应上报总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