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为10立方米以上新建、改建、()及()的用于液体容积计量的固定卧式圆筒形金属罐的容积检定必须按()进行。
对容积小于60m3的卧式油罐,可在油品深度的()处采取一份试样作为代表样。
跨越规、递尺钩、()等为卧式油罐检定器具。
新建、大修和重新安装的卧式罐,须在装水为全部容积的()以上,保持72h后才能进行检定。
油罐的几何标定方法是根据()《卧式金属罐容积》的要求进行标定。
卧式油罐容积表mm高度对应的容积应按()近似计算。
油罐收油完毕稳定后,对油品必须进行计量。收甲、乙、丙A类油品的立式罐稳油时间为()min,卧式罐为()min。
在卧式油罐内测量油品前应让油品先稳定一定时间后进行测量的目的是()。
卧式圆柱形油罐容积的标定的方法有()。
卧式油罐容积表的编表过程中,无须考虑的因素是()。
钢卷尺、套管尺、半径三角仪等卧式油罐检定设备必须经过检定并具有有效检定证书,使用时对测量值()予以修正。
对立式金属油罐进行围尺法检定时,钢直尺是以毫米为刻度单位,首端有不少于10mm的最小分度为()部分。
卧式油罐容积表的编表高度间隔为()。
水平卧式油罐的总容积计算包括()。
钢卷尺、()、半径三角仪、钢直尺、游标卡尺等均为卧式油罐检定设备。
《卧式油罐的容积标定规程》适用于容积超过()的卧式油罐容积的标定。
下面关于根据GB/T19779进行卧式油罐的油量计算,说法不正确的是()。
倾斜卧式油罐的总容积计算包括()。
对卧式油罐检定后进行()计算的目的是得到油罐总容积。
新建、大修和重新安装的卧式罐,须在装水为全部容积的80%以上,保持48h后才能进行检定。
卧式油罐容积表上的容积与实际容积之间的误差不超过±0.5%。()
卧式油罐容积表的编表高度间隔为厘米,毫米高度对应容积用比例内插法近似计算。
BB005 使用卧式油罐容积表查液位高度对应的体积,当无法直接查出时,应采用()进行计算
BB007()使用卧式油罐容积表查表计算油品体积时,还应考虑静压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