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唯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主要解决途径是()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包括冲突法调整和()调整。
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惟一方法是冲突规范调整。
涉外继承主要通过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进行直接调整。
国际私法凋整对象的广泛性表现为国际私法不仅调整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
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发生变更或准据法发生变更,各国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准据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有溯及力,则适用新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没有溯及力,则适用旧法。如果新法对其是否有溯及力未作规定,则按照()原则,对新法颁布前产生的民事关系,仍适用旧法。
实体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是一种间接调整。
在讲到什么是国际私法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时,下面不准确的说法是()
最密切联系地法作为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以用来解决()等各种不同性质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民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相同,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
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到的冲突规范发生变更或准据法发生变更,各国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准据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有溯及力,则适用()。如果新法规定其没有溯及力,则适用()。如果新法对其是否有溯及力未作规定,则按照()原则,对新法颁布前产生的民事关系,仍适用()。
国际私法所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是一种广义的民事关系,它包括()
在讲到什么是国际私法调整的涉外民事关系时,下面不准确的是()
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方法包括( )。
涉外民事关系的直接调整方法是用冲突规范指引。
涉外民事关系的直接调整方法是使用统一实体法。
法律冲突的直接调整方法是指以下哪一种规范 (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2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以外国法为准据法,而该外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时,依外国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做规定的,适用( )。
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并根据这个系属结合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一国家法律的冲突规范是( )。
用冲突规范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其方法属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