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试点纳税人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依旧执行改革后的新政策按照增值税来征收。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2月31日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当日投入使用。该设备价款为3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1.2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设备2016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万元。
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其2012年10月31日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可以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与其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2015年1月2日,A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产品1台,销售价格为60000万元,合同约定分3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产品在现销方式下的公允价值为54464万元,年实际利率为5%。A公司产品的成本为30000万元,产品已于1月2日发出。2015年12月31日,收到第一次货款20000万元,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列关于A公司2015年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2月12日,接受丙公司的来料加工业务,来料加工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至12月31日,来料加工业务尚未完成,共计领用来料加工原材料的40%,实际发生加工成本500万元。甲公司来料加工业务2015年12月31日形成存货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2月12日,接受B公司的来料加工业务,来料加工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至12月31日,来料加工业务尚未完成,共计领用来料加工原材料的40%,实际发生加工成本250万元。A公司来料加工业务2015年12月31日形成存货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2月12日,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409.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9.615万元,另发生运杂费1.5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设备于当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5年12月31日,丙公司对该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321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设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2月31日A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22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2016年1月20日,甲公司将上述商品全部对外出售,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万元,收到款项存入银行。2016年1月20日甲公司出售A商品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为()万元。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需补开发票的,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2012年11月1日前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征收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主管国税机关在2013年6月30日前可继续按照主管地税机关2012年核定的营业额换算成含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设立一项安排丙,假定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于安排丙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分别享有50%的份额。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支付采购价款(不含增值税)100万元,购入安排丙的一批产品,甲公司将该批产品作为存货入账,尚未对外出售。该批产品在安排丙中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应确认存货()万元。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经营租赁老设备(2011年12月31日前(含)购进或者自制)选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应()。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财务报表于2015年3月31日对外报出。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银行借款共计6500万元,其中,自乙银行借入的1500万元借款将于1年内到期,甲公司不具有自主展期清偿的权利;自丙银行借入的3000万元借款按照协议将于3年后偿还,但因甲公司违反借款协议的规定使用资金,丙银行于2014年12月28日要求甲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前偿还;自丁银行
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应自2014年12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从2015年1月才开始计提折旧,导致2014年度管理费用少记200万元,被认定为重大差错,税务部门允许调整2015年度的应交所得税。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利润表中的2014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并按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更正该差错时应将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年初余额调减()万元。
计算分析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10日,2016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真题 甲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赊销一批产品,价税合计3510万元,信用期为6个月,2015年12月10日,乙公司因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无法按约付款,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351万元的坏账准备,2016年1月31日,甲公司经与乙公司协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并办妥相关手续。
财税37号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以2013年8月1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3%的征收率计税。但一经选择,12个月内不得变更。()
甲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31日从银行借入资金1000万,借款期限是2年,年利率是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已经存入银行,甲企业将该笔借款用于厂房建设,2014年3月31日-2014年6月30日属于筹建期(相关利息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2014年7月1日开始建造厂房,一直到2015年6月30日,该厂房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甲企业从借入这笔款项到2015年12月31日,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万元。
【判断题】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或者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5日以27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权,另支付相关税费120万元。为推广由该专利权生产的产品,甲公司发生广告宣传费60万元。该专利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2015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四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