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不服边防检查站依照《边防检查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边防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海上航行通告的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天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部门申请复议。
根据《反间谍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复议。
被处罚人对边防检查站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内,所属公安边防总队提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一般是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日内。
当事人对植物检疫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植物检疫机构的上级机构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经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又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当事人对森检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森检机构的上级机构申请();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当事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国家质检总局的复验结论、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不申请复议,自知道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经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又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矿山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处罚通知之日起()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 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 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当事人对海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违反海上航行通告的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E()天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部门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一般是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中
根据质量法,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