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售程序。
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 )的比例分摊。
在售后公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定中,售房单位交存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
可以向城镇职工出售的公有住房是()
按照最新政策,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
出售公有住房的,住房单位按照(),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以房改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不能出售。()
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前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与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分摊到各相关物业。
《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已出售公有住房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
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照(),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公有住房出售的价格有()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
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
个人出售现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所得收益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出售公有住宅的维修资金,由业主和售房单位共同交存。其中,业主交存的部分属于业主所有,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售房单位所有。
出售公有住房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 价的()。
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
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按照所拥有物业的()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建设单位交存的筹备经费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新建物业建筑面积、业主户数、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筹备工作时限、楼栋数等因素确定并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一)公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二)参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示范文本拟订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三)公示业主房号、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四)公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信息以及候选人对本人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书面承诺(五)公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规则(六)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十五日确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日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提出异议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