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实行临时固定措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使用临时固定措施时,需要注意以下环节:()
看守所办理在押犯罪嫌疑人提押出所是重要的执法环节之一,应当接受人民检察的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驻所检察室)发现看守所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看守所执法信息要与驻所检察室联网,接受检察机关实时监督。
看守所应当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纠正意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并反馈结果。
看守所对在押人员使用临时固定措施应十分审慎。使用临时固定措施时,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当立即解除。
看守所监控系统与驻所检察室监控设备联网,对()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看守所要()整改并反馈结果。
看守所对在押人员使用临时固定措施时,应当十分关注其身体状况,看守所医生应当()对采取临时固定措施的在押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使用临时固定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应当在实施前报告驻所检察室。
对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检察机关的职能,但是,看守所发现在押人员不适宜继续羁押的,应及时书面向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提出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防止不适宜羁押的人继续羁押,以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应当在受到裁定书副本后的一定期限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该期限是()。
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必须在实施后立即书面报告驻所检察室。
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发现看守所有违法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看守所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当做到()。立即向本级公安机关、上级监管业务部门和驻所检察室报告,12小时内书面层报至公安部监管局。
驻所检察室认为使用临时固定措施不当,提出纠正意见的,()。
看守所使用械具,需要延长临时固定时间的,经所长批准,最长不得超过3日。
安全大检查由分管局领导指挥,看守所民警和驻所武警、驻所检察官共同实施。
看守所发现在押人员实施行凶、自杀、自伤、自残等危险行为的在押人员,经批准,可以在使用械具的同时又使用临时固定措施。
看守所接到在押人员对超期羁押的申诉材料,应当在()内报送驻所检察室,并通知办案机关。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驻所检察室)发现看守所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看守所安全大检查必要时可()驻所检察官和公安机关其他民警一起实施。
某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交付执行后经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到第10年时,又经某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4年。但检察机关认为减刑不当,向该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就此给予了书面答复,没有更改裁定。上述案件中,不符合程序的是()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原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8、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在侦查阶段,因案情重大复杂,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侦查措施时在场,并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侵犯了公安机关的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察院、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