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行政复议既可由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具有复议职权的行政机关主动为之。()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至2009年问3次迟报房地产开发投资基层统计报表。 2009年8月,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统计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审理,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机关均维持了市统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该案经行政复议后仍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该公司仍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它应向()提起诉讼。
违反()的统计违法行为不适用统计行政处罚。
统计局对该市具有虚报利润的行为Y地产企业立案查处,该企业对市统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提起行政复议。
某市一单位未按要求到市统计局领取统计报表,收到送达的统计报表催领单后,仍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统计报表。市统计局认为该单位涉嫌统计违法,遂向其先后送达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不服市统计局的处罚决定。先后申请了行政复议,提起了行政诉讼。经审理,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机关均维持了市统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该案经行政复议后仍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该事务所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它应向()提起诉讼。
统计机构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报的2013年统计年报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无法提供2013年的财务报表和原始记录等资料,没有具体的核算资料,上报的统计数据没有任何依据,当地统计局认定该公司已构成了统计违法行为。遂将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对于该公司的统计违法行为,该地统计局还可以作出的处罚有()。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统计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统计行政诉讼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环境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某企业未按时领取报送统计报表,市统计机构先后送达催领单、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不服,申请复议和诉讼。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该案经行政复议后仍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该事务所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它应向()提起诉讼。
统计局对该市某地产企业具有虚报利润的行为立案查处,该企业对市统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统计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能够引起统计行政复议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是()。
某饮料公司在2012年至2013年间,3次迟报统计报表。2013年底该公司所在的省辖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为行政处罚。请回答:该公司有何种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行政机关在统计行政管理和统计执法活动中,对当事人处以()等统计行政处罚行为,属于统计行政复议的范围。
统计行政机关在统计行政管理和统计执法活动中,对当事人处以()等统计行政处罚行为,属于统计行政复议的范围。
某市一单位未按要求到市统计局领取统计报表,收到送达的统计报表催领单后,仍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统计报表。市统计局认为该单位涉嫌统计违法,遂向其先后送达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不服市统计局的处罚决定。先后申请了行政复议,提起了行政诉讼。经审理,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机关均维持了市统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该案经行政复议后仍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该事务所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它应向()提起诉讼。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至2009年间3次迟报房地产开发投资基层统计报表。2009年8月,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统计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审理,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机关均维持了市统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该案经行政复议后仍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该公司仍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他应向()提起诉讼。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可以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统计行政处罚作为一种具体的统计行政行为,具有的特点有()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次迟报房地产开发投资基层统计报表。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统计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审理,相关部门维持了市统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该案经行政复议后仍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该公司仍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则他应向()提起诉讼。
违反()的统计违法行为不适用统计行政处罚
统计行政处罚作为一种具体的统计行政行为,其特点是()。
统计执法机关的哪些具体统计行政行为可以引起统计行政复议?()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具有()。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