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当火源移开后燃烧立即停止,则这种构件是()。
()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的作用下立即起火或发生微燃,且当火源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或微燃。
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自燃、不炭化的物质为()。
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系指对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间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以小时计。楼板、隔墙等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在试验中,当出现穿透裂缝或穿透的空隙时,表明试件()。
难燃烧体是用难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这类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和微燃立即停止。()
建筑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当火源移开后燃烧立即停止,则这种构件是()
()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燃或微燃,将火源拿走,燃烧即可停止。
不燃烧体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
不燃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下列属于不燃烧材料的是()。
失去完整性是指薄壁分隔构件在火灾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形成穿透裂缝或孔隙,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火面可燃物起火。
组成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在明火或高温作用下燃烧与否,以及燃烧的难易分为()。
燃烧性能是指建筑构件在明火或高温的作用下,燃烧的难易程度。它可分为()三类。
不燃烧性建筑材料是指受到火烧时不起火,只炭化的建筑材料。
失去稳定性是指构件在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由于构件材质性能的变化,自身解体或垮塌,使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破坏。
()是指组成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在明火或高温作用下燃烧与否及燃烧的难易程度。
燃烧性能是指建筑构件在明火或高温的作用下,燃烧的难易程度。它可分为非燃烧体、难燃烧体、燃烧体三类。()
闪点>45℃,遇火源或受到高温作用能起火燃烧的液体称为易燃液体()
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系指对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间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以小时计。楼板、隔墙等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在试验中,当出现穿透裂缝或穿透的空隙时,表明试件()
不燃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的材料。下列属于不燃烧材料的是()
在空气中遇到明火或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或发生微燃,火源移开后继续保持燃烧或微燃的材料属于()
构件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为()。
()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
()级材料是指不燃材料(制品),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如大理石、玻璃、钢材、混凝土石膏板、铝塑板、金属复合板等。
按照建筑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的作用或高温作用时,所表现出的燃烧能力可以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