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甲公司为一私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佳。甲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与甲公司经营同类产品的乙公司(国有企业)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将甲与乙两公司合并。对此决定,谁无权提出行政诉讼?()
甲保险公司与乙保险公司承保了某公司财产保险,由甲公司向该投保公司签发了保额为800万元的保险单,其中的300万元由乙保险公司承保,这种保险方式称为()
甲让国有公司出纳乙挪用公款给自己注册公司,乙以为甲需要5000万,于是挪出5000万打到了甲的个人账户,但甲实际只需要2000万元,甲马上将3000万元打回了乙所在公司的账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基金经理甲进行投资时,他的上级乙找到他,希望能照顾购买乙朋友公司的证券,甲于是按照上级要求购买了该公司的证券。甲的行为违反了()要求。
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甲企业为国有工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甲企业的债权人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宣告甲企业破产。乙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2009年10月,商标局注销了甲企业使用在某化妆品上的O商标。2010年6月,乙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注册与O商标近似的T商标,用于化妆品。根据《商标法》,关于乙公司申请的T商标是否应予以注册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的出纳人员粗心大意,将2013年3月5日取得乙公司签发的一张支票掉入办公桌下面,在2013年底公司大扫除时才将其找到,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2002年1月,市民乙从甲公司营销分公司第一经营部购买了一只新型玻璃钢台面的燃气灶具。2002年8月一次做饭时突然发生爆炸,乙的手臂、胸及面部多处被炸伤,抽油烟机被炸落。为此,乙找到甲公司经营部要求处理,该经营部以自己不是独立法人只是公司的一个内部部门为由推脱责任。乙又找到甲公司,甲公司以产品已过六个月保质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经查:甲公司经营部是甲公司营销分公司的一个部门:甲公司产品所附质保书载明产品保质期为售出后六个月。甲公司提出产品已过保质期的主张()。
甲是某基金公司的从业人员,其朋友乙是一家公司负责人。当乙所在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时,希望甲能承销一部分,于是找到甲,甲考虑到双方关系,就用自己管理的基金购买了乙所在公司的部分企业债券,其行为违反了()要求。
甲因经商手头缺资金5万元,遂找到在某国有银行工作的朋友乙,伪称自己母亲病重,需借钱5万元,于是乙从国有资金中私自挪用5万元借给甲。甲经商获利,2个月后将钱归还,乙将钱归账,乙的行为()。
梁某在某国有公司任行政办公室主任,通过该国有公司的集体研究,由梁某负责销售该公司开发的某大厦的商品房。梁某在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的最低销售价格的前提下,隐瞒实际的售房价格,占有售房合同价和实际售房价的差额价款,共计25万元。如何评价梁某的行为?()
A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A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5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A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A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甲找到某国有企业出纳乙称自己公司生意困难,让乙想办法提供点资金,并许诺给乙好处。乙便找机会从公司账户中拿出15万借给甲。甲从中拿了2万元给乙。之后,甲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逮捕,乙害怕受牵连,携带100万元公款潜逃。关于乙的全部犯罪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竞标,取得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住宅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后,甲公司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向乙银行抵押贷款3000万元,用该笔借款甲公司在A地块上建成10幢住宅楼并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又与其达成清偿债务的协议,甲公司拟向人民法院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甲公司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为( )。(2004年)
甲公司在芯片开发方面的市场份额达到2/3,2014年3月1日起,甲公司开始在价格之外附加不合理的费用。2014年9月10日,销售商乙公司多次找到甲公司协商,认为甲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应立即停止相应行为,并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甲公司拒绝了乙公司的请求。2017年3月1日,乙公司以甲公司持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损害了其利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甲公司赔偿损失。甲公司提出乙
某甲为个体运输公司的老板,长期为某大型国有酒厂运输货物,双方签订了长期的运输合同。某日,甲的朋友张某、何某找到甲提出,某厂生产的“MT”酒价值高,市场好销,若能乘运输过程中,使用调包的手段,将假酒换成真酒,既能保住甲的业务,又能另行销售谋利,岂不两全其美,甲思考再三为之所动,但提出必须用真酒调包,张、何同意,其后,张、何从市场购买了价值10元左右的某种白酒,装入“MT”的酒瓶中,每次甲承担运输任务时,换取3~5箱。长达一年多时间内,三人采用此手段,换取“MT”酒200箱,谋利达40余万元。本案中,
25岁的陈某为某市待业青年,其朋友王某在某医药公司任职。陈某与王某相约至澳门赌博,王某提出可以将公司的账户资金先拿出来用,赢钱后再归还公司。陈某未同意。后王某伪造某医药公司审批单,从该医药公司银行账户转账30万元至陈某名下,并告知该款是向朋友借款。后两人在澳门将全部款项输光。陈某的行为构成()罪。
甲因急需一笔资金进口服装,找到同乡乙,向其借款人民币5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朋友丁,请求丁为自己向乙提供担保。丁欣然应允,丁在出具给乙的担保书中承诺:如果甲到期不向乙还款,丁愿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民法典》,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2009年2月1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人民币300万元,乙银行要求提供担保;甲公司找到丙公司作担保人,并表示如甲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债务,其承担连带责任。2009年3月13日乙银行贷款给甲公司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规定借款期限为l年。甲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到期未能偿还贷款。则乙银行应于()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甲公司的出纳人员粗心大意,将2019年3月5日取得乙公司签发的一张支票掉入办公桌下面,在2019年底公司大扫除时才将其找到,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