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电源采用TNS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应通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即不通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低压供用电系统中为了缩小发生人身电击事故和接地故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采用分级保护。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允许在()系统中使用。
当设计无要求时,插座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每一个插座回路数量不宜超过();用于计算机电源回路的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并应选用A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低压电气带电工作时,作业范围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投入运行。
低压电气带电工作时,作业范围内电气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投入运行。
采用IT系统的低压电力网不宜装设电流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低压电气带电工作时,作业范围内电气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停止运行。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既可以防止直接接触电击事故,也可以防止间接接触电击事故。
农村低压线路及设备发生故障停电或总(中)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动作后,供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对故障区域低压线路及设备进行故障巡视检查。
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是防止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管理措施。
采用TN-C系统的低压电力网,不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总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中级保护,但可装设剩余电流动作末级保护。
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是防止直接接触电击事故和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
在低压电网中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是()的一种有效的防护措施。
用于防止漏电火灾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可在()mA范围内选择。
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低压电网必须是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的系统。
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了剩余电流保护器,如果发生严重漏电、单相接地短路或有人触电时,剩余电流保护器没有动作或系统正常时却动作,可能的原因有()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主要用于1000V以下的低压系统。
采用IT系统的低压电力网,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总保护和剩余电流动作末级保护。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广泛采用额定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带延时动作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作为直接接触触电保护的补充防护措施(附加防护)()
根据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单台电气机械设备,可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以上、及以下、一般型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GB13955-2005,5.7.2)()
低压作业范围内电气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
低压剩余电流动作总、分保护装置安装率达99.99%,投运率达100%,正确动作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