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会计主体、凭证日期;();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审核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涉及资金收付的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签章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负责人或其()的签名或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可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车站公共区、设备区通道的消火栓、灭火器材箱由车务部门各车站负责安排人员加封,加封人员在封条上签名或盖私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以没有公章,但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为加强对内部账户的业务控制,经办人在办理内部账户的记账业务时,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或经主管审核后的自制凭证作账务处理,必须按照先记账、后审核的程序操作。
各种原始凭证,除由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审核以外,最后都要由()进行审核。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除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外,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经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财会部门人员填制的凭证。()
发现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
工商所支出凭证由所长审核签名并应有经办,证明人签名,外出支出凭证必须是正式发货票。
原始凭证的要素必须齐全,包括凭证名称,经办人员的签名()接受凭证的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名。( )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可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外出加工、维修或借出物品/携带物资出厂工作时,须由经办人开具出门证,部门负责人及保卫科长签名,留存欠条和出门证准予放行()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评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签章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必须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签章后,才能代作 原始凭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除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外,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经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根据《运营事业总部保卫综治管理办法》:各车辆段的生产场所、办公室、库房、保密室、财务室及资料室的办公室门及消火栓、灭火器材箱需加封封条时,由各消防安全责任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加封,加封人员在封条签名或盖私章()
单位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单位内部自制的原始凭证则无需签名或盖章。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