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对()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信访条例》规定,对信访事项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
信访事项复核机关是否可以举行听证?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复查、复核,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不可以再次申请复核。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有()复查或复核的权利,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信访事项复核机关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是否可以向社会公示?
行政机关收到复查、复核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区分情况,按下列方式()作出复查、复核意见,并书面送达信访人
某市一行政机关拟定于2010年3月31日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最晚应当在该月的26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复核机关对信访事项可以按照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必须依法向社会公示。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可以公开举行。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在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复核()
信访事项复查期间,复查机关发现原处理机关受理了已经终结或者正在处理、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后,应当()。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核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申请复查、复核的,该信访事项已经终结。()
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多少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多少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复查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决定举行听证。信访事项复查决定举行听证的,听证程序适用()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