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适用于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类银行机构,包括中资商业银行以及中外合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政策性银行可参照本指引执行,具体办法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国境内开业几年以上的独资银行、合资银行才能申请设立分行?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批准。
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外资银行不包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国银行代表处。()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根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应当()
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代表机构,以及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都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代表机构可以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适用中国人民银行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
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办事处应当遵循()原则。
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与从事外汇批发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之间的交易行为,应遵守下列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应当遵循其总行制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按照规定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并接受银监会的监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必须遵循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可由其总行统一计提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由分行分别计提。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外国保险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拨付一定数额的资本金。132、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外国银行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分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参照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自外国银行分行清算结束之日起()年内,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受理该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一城市设立营业性机构的申请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作为控股股东的商业银行设立理财专营部门连续运营年数应当在()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