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经过背书转让,并由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可以受理的是()
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 请回答下列问题:
核心银行同城票据交换提入贷方退票80068交易处理错误时需要进行80068交易的冲正对于下一场系统自动联动出的80090不管出于什么状态都应进行()处理。
商业票据必须经过()才能转让流通。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问题。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购置一批家具,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请丁公司在该汇票上为“保证”记载并签章,随后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请求银行承兑时,被银行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7年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当年9月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C公司是否有当然的付款义务?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背书转让给丁公司,B银行作为票据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丁公司按期提示承兑遭到A银行拒绝。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被保证人视为()。
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品时,按取得物品的成本,借记“存货”等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应付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来人抬头票据可只凭交付而不需背书就可完成转让,票据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就不一定必然是背书人和被背书人。
在电子商业汇票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银行、财务公司,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上海银行的票据行为成为()。
票据贴现对于贴现银行来说,是买进票据,成为票据的权利人,在票据到期前,可以取得票据所记载的金额。
收款人甲将票据金额由10万元变造为20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乙,乙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支付货款。如果丙逾期提示付款被拒绝,丙有权要求支票出票人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2013年8月1日,A公司根据其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以B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付款行为甲银行,金额为40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9月1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对该汇票予以承兑。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未履约发货,但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遂即向乙银行申请贴现。汇票到期后,乙银行依法提示付款被拒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有关该票据上到期日的记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3月4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2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是A银行。后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给丙公司,B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丙公司为支付材料价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按期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予以拒绝。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6个月付款、金额为100万元的商业汇票,经其开户银行P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保证日期和被保证人名称。1月10日,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1月25日,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支付工程款,在票据上记载“只有工程验收合格,该背书转让发生效力”字样。戊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2015 年 5 月 10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 50 万元,出票后 1 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银行 P 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 5 月 15 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5 月 20 日,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 “ 不得转让 ” 字样; 5 月 25 日,丁公司在票据上记载 “ 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背书转让方发生效力”的字样,将该票据背书转
A公司向B公司开出面值200万元的商业汇票,预付货款,B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同时请甲企业和乙企业在票据上注明保证字样,签名盖章,并在票据背书面注明“不得转让”字样。C收到票据后又背书转让给D,在背书转让过程中,C把金额变成300万元,之后D又背书转让给E时,E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支付。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某商业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偿还所欠C公司的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应付账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该汇票交给D公司。D公司随后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偿付工程款,并于票据上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则转让生效。”D公司与E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