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援引包括()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主要解决途径是()
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法律冲突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
香港和内地都是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独立法域。因此,香港和内地的法律冲突在性质上属于国际法律冲突。()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包括冲突法调整和()调整。
香港现行的冲突法是解决不同国家或地区相互之间的民事法律冲突,而解决香港与内地的法律冲突的唯一途径是签定司法协助协定。()
准据法是指冲突规范所接引的,据以确定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国际私法所涉及的法律冲突问题包括()
国际私法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经冲突规范指定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特定国家或特定法域的那个法律,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为了在国际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上创造一个更宽松的环境,在对传统的僵化的冲突规范进行改造时,较多采用的方法有()
最密切联系地法作为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以用来解决()等各种不同性质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解决国际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冲突的途径有()。
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民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相同,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
在下述我国法律中,包括解决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的有()
“最密切联系地法”作为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以用来解决下列哪几种不同性质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冲突?()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这是一条双边冲突规范。
依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发生国籍的消极冲突时,用来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连结点是( )。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
92、通常赋予法院自由裁量权可解决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积极冲突。
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的法律 ,通常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