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黄河流域的洪水调度方案,由()制定。
长江流域的洪水主要是由()形成的。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批准。
钱塘江干流及()等重要支流和瓯江、东苕溪干流的洪水调度方案,由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制定。
长江是雨洪河流,暴雨洪水可分为全流域性和局部区域性两种类型。建国后,全流域性洪水对我省造成重大损失的年份是()年、()年。局部区域性洪水发生在中游的1999年和1981年。
()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服从。
承担下游防洪任务的水库,水库调度管理单位制定的年度洪水调度计划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由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准。
对承担下游防洪任务的水库,应根据水库设计的防洪能力和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制定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并明确规定遇到超过下游防洪标准洪水时水库转为保坝为主调度方式的判别方法。一般应按以下方法之一判别:()。
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是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
没有设立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的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应报()批准。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企业,应当根据所在流域或者地区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本企业的()措施,在征得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本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甬江、椒江、鳌江、飞云江和钱塘江其他支流的洪水调度方案,由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制定。
长江各分洪区的分洪运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由长江防汛总指挥部和省人民政府商定,报()下达实施命令。汉江、东荆河及其他跨市河流、湖泊分洪区的分洪运用,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人民政府商定,报()下达实施命令。
在建的三峡水库控制长江上游流域面积大约100万平方公里,三峡水库的校核洪水位为180.4m,设计洪水位为175.0m,汛期防洪限制水位为145.0m,防洪库容可达()亿立方米。但是,今年三峡工程防洪水位只有156米,仅能使荆江河段防洪标准由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
1998年夏季,长江、松花江、嫩江等主要河流干支流发生洪水。长江洪水是继1931年和1954年后,又一次全流域型的特大洪水;嫩江、松花江则发生了150年来最严重的洪水。原因是()
洪水灾害容易发生在长江、黄河流域。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和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本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报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后施行。()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制定防御洪水方案。
有防汛抗洪任务的企业应当根据所在流域或者地区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规定本企业的防汛抗洪措施,在征得其所在地()同意后,由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监督实施。
《水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有关必须服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作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制定防御洪水方案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程规划设计、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以及工程实际状况,在兴利服从防洪,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有管辖权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
有防汛任务的地方,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洪水调度方案。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海河流域的永定河、大清河、漳卫南运河和北三河)、松花江、辽河、珠江和太湖流域的洪水调度方案,由有关流域机构会同有关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批准。跨()的其他江河的洪水调度方案,由有关流域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没有设立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的,报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批准。其他江河的洪水调度方案,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