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单元标签中用()表示的信息称为标签文本。
物流单元标签的()通常包含包装时供应商已确定的信息。SSCC是物流单元应有的唯一的标识代码。客户和承运商所需要的产品属性信息,如产品变体、生产日期、包装日期和有效期。批号(组号)、系列号等也可以在此区段表示。
物流单元标签的文字与标记包括()等。标签文本要清晰易读,并且字符高度不小于3mm。
条形码符号是由一组粗细和间隔不等的条与空所组成,其作用是通过电子扫描,将本产品编码的内容同信息库的资料相结合,在销售本产品时,立即计算出价格,同时为销售单位提供必要的进、销、存等营业资料。
物流单元标签的承运商区段通常包含在装货时就已确定的信息,如()
条码的条与空代表的信息编码方法称为()。
如果包装箱上已经使用了EAN-13、UPC-A、ITF-14或UCC/EAN-128等标识贸易项目的条码符号,印有条码符号的物流标签应()
通用商品条码标准规定了通用商品条码的编码、结构、尺寸、颜色、技术要求及质量判定规则,适用于商品物流单元的条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