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独立的机关、组织或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
档案是以一定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为基本*单位形成的。
档案的本质属性之一,就是它的()必须同某一单位或个人的职能活动直接有关,即是在持有者的职能活动中形成的。
一个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不同()的档案为一个全宗。
个人在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归个人所有。
在档案实体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全宗原则、有机联系原则以及保管和利用方便原则。
在档案收集过程中,通常将在时间、内容等方面具有密切联系的若干全宗称为()。
有些档案难以或不便于区分全宗,需要在全宗原则指导下,采取一些变通的办法对档案进行整理。这就是全宗的补充形式。这种补充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档案法律、法规规定,个人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归自己所有。
来源规定为“向文件中心或档案馆移交文件之前,在事务活动过程中形成、保管和利用文件的组织或个人”
为随时掌握各种档案馆中所保存的档案全宗的基本情况,档案馆应按要求向档案行政机关报送()。
()是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为处理公务及私人事务而形成的档案,一般包括党政档案、人物档案及家庭档案等。
全宗是一个有机整体。除特殊情况外,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能混杂。
文书档案是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为处理公务及私人事务而形成的档案,一般包括()等。
全宗卷不是全宗文件的组成部分,而是档案馆和现行机关档案室在本身的工作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档案。
来源原则就是档案馆将档案按其来源和形成机关进行整理和分类的原则。来源原则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逐步成为一种通用的档案整理原则。
全宗是一个独立的机关、组织或人物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
档案全宗理论是档案馆对档案实体管理中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对于同一形成者所形成的所有档案,归集为一个全宗,不得分散;对于不同形成者的档案,不得混杂。()
一个机关内一部分业务或一个部门划归另一个机关,其档案材料应从原全宗中抽出带入另一个机关。
一个机关并入另一个机关,或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机关,其合并以前形成的档案材料应作为新机关档案全宗的一部分。
全宗卷是记载立档单位和全宗历史变化情况的专卷,是档案馆和现行机关档案室档案整理活动的()。
运营档案是指在进行运营操作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和其他应当保存的运营资料,是记录和反映我行运营活动且具有保存价值,应作为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磁盘、光碟等材料
公安机关在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机关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收集工作就是按照国家规定,通过例行接收制度或转让征集办法,把分散在各机关、个人手中和失散在其他地方的档案分别集中到有关机关档案室和各级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