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专利权的无形资产,在其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借款费用等,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

时间:2023-03-25 16: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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