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一般为28~30MPa。压力低于24MPa时,必须充气。气瓶应严格按国家有关高压容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使用期以气瓶标明期为准,一般每()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超高强度钢气瓶使用年限为十二年。
气瓶充装前的检查,—项重要的内容是检查气瓶是否有余压,如果有余压就可对瓶内气体的性质进行签定,签定采用洗耳橡胶球从瓶阀出气口处抽取气样,然后吹向点燃的条香或蚊香,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判断瓶内的气体是为不燃气体。
气瓶充装前的检查,一项重要的内容是检查气瓶是否有余压,如果有佘压就可对瓶内气体的性质进行签定,签定采用洗耳橡胶球从瓶阀出气口处抽取气样,然后吹向点燃的条香或蚊香,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判断瓶内的气体是为助燃气体。
气瓶充装前的检查,一项重要的内容是检查气瓶是否有余压,如果有余压就可对瓶内气体的性质进行签定,签定采用洗耳橡胶球从瓶阀出气口处抽取气样,然后吹向点燃的条香或蚊香,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判断瓶内的气体是为助燃气体。
在使用中发现液化石油气瓶漏气,千万不能惊慌,应立即慎重、迅速地进行处理,首先()。
气瓶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时上报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使用空气呼吸器时,必须首先()方向打开空气瓶阀开关,压力表指示气压在20~30Mpa时方可戴上面罩进行作业,禁止先戴面罩后开空气瓶阀开关。
氧气瓶使用()后应进行复验,复验内容包括水压试验和检查瓶壁腐蚀情况。
氧气、乙炔气集中供气间的气瓶、管道的各种阀门打开和关闭时应迅速进行。
氧气、乙炔气集中供气间的气瓶、管道的各种阀门打开和关闭时应缓慢进行。
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进行检查时,发现(),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
气瓶在使用前,应该放在绝缘性物体如橡胶、塑料、木板上
气瓶的充气系统和用气系统,每个装置都应做好()连接,要有可靠的接地防护。气瓶在使用时不应放在()如橡胶、塑料、木板上。
使用气瓶时,首先要对气瓶的橡胶管道和气瓶()进行检查。
氧气瓶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进行()。过期未经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在接收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
气瓶使用前应对气瓶进行检查,确认气体、气瓶确是所需且(),方可使用。如发现气瓶()、钢印等辨别不清,检验超期,气瓶损伤(变形、划伤、腐蚀),气体质量与()不符等现象,应拒绝使用并()。
气瓶充装前的检查,一项重要的内容是检查气瓶是否有余压,如果有余压就可对瓶内气体的性质进行签定,签定采用洗耳橡胶球从瓶阀出气口处抽取气样,然后吹向点燃的条香或蚊香,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判断瓶内的气体是为非可燃或非助燃性气体。
20B型空气呼吸器检查气瓶压力时,首先打开瓶阀30s,观察压力表的读数,气瓶内压力应不小于()。
气焊、气割作业中所使用的各种气瓶,应符合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氧气瓶要远离明火和热源,且与明火保持()米以上的距离,如不能满足时应使用防火布进行隔断。
消防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一般为28~30MPa。压力低于24MPa时,必须充气。气瓶应严格按国家有关高压容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使用期以气瓶标明期为准,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超高强度钢气瓶使用年限为十二年。
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新型(),气瓶带有橡胶底衬和护圈,保护气瓶表面免受损害
进行氧气、乙炔气集中供气系统乙炔间管道检查前,应先将乙炔气瓶与管道连接的阀门关严、管内的乙炔排尽。
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运输、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
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教育()